广东/广州-2026-04-15 00:00:00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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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就危险废物处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名称
危险废物处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四、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得随意排放、弃置或者转移,应当依法集中处理。
五、项目需求
*、详见《危险废物处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见附件*)。
六、项目经费
预算经费*****元。超出采购预算作报价无效处理。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运输协议及相关证件(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于报价期间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并加盖公司章);
八、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年*月**日至*月**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报价单》(见附件*),***格式。
*、供应商应对项目中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清单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报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务必注明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可通过当面递交、发送邮箱、快递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等形式报送,邮箱账号:*******@***.***、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大元村发源路*号之十(陈工,***********)。
九、供应商确定及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组织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的按最低价确定服务机构,结果将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陈工,***********。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危险废物处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报价单》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