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农业农村局沽源县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A包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沽财采投〔2026〕5 号)
河北/张家口-2026-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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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沽源县农业农村局沽源县****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包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沽财采投〔****〕*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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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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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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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沽源县****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林荫春天一期菜鸟驿站
被投诉人:沽源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和平北街 被投诉人:河北优拓蓝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金鼎公馆*楼 相关供应商:天津蔚蓝天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号海泰大厦****室
四、基本情况
“沽源县农业农村局沽源县****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包二次(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开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 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投诉人)向河北优拓蓝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年*月**日,石家庄群寰商贸有限公司(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并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 沽源县农业农村局、河北优拓蓝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依法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核查并答复,且案涉项目评标委员会违规认定天津蔚蓝天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有效,该供应商未提交《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未对国家政策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其投标文件应属无效。
投诉事项*: 沽源县农业农村局、河北优拓蓝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履行对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审查的监管义务,导致不符合投标有效条件的供应商被确定为中标人,损害了投诉人及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权益,采购过程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均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条和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沽财采投〔****〕* 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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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沽源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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