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管招投标)海口市龙华区丁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站场三横街延长线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2026-04-15
海南/海口 变更澄清
(机器管招投标)海口市龙华区丁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站场三横街延长线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海南/海口-2026-04-15 00:00:00

(机器管招投标)海口市龙华区丁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站场三横街延长线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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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机器管招投标)海口市龙华区丁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站场三横街延长线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因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以及施工合同附件后发现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等部分为乱码,无法正常显示,现重新补充上传施工合同附件,其余内容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日或者**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本次澄清为重新补充施工合同附件,其余内容不变,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无需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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