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蕉路(龙潭至蕉村段)道路黑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2026-04-15
四川/宜宾 中标结果
罗蕉路(龙潭至蕉村段)道路黑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宜宾-2026-04-15 00:00:00

罗蕉路(龙潭至蕉村段)道路黑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罗蕉路(龙潭至蕉村段)道路黑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罗蕉路(龙潭至蕉村段)道路黑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高县蕉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高县蕉村镇凤凰社区中心街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四川盛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越西县文昌街悦城国际*栋*单元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罗蕉路(龙潭至蕉村段)道路黑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项) ¥*,***,***.** ¥*,***,***.** (一)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 ,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二) 本项目所有工程安全责任 (含事故) 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与采购人无关 ,成交供应商在进场后须严格按照相 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并无条件遵从监理单位提出的科学、规范、 合理意见。 (三) 成交供应商 ( 施工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审核和技术指导 ,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有义务无条件完成采购人提出的与施工相关的增加项目(费用以造价清单或审核依据为准)。 (四)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供应商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及民工工资 ,若发生供应商拖欠施工人员、民工工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从工程价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发放(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后期服务要求: 按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质保及售后服务。 (六)质量检验 *.完全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过程中出现隐蔽施工的 , 隐蔽项目完工后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 *.对于本工程原材料进场检验、 隐蔽工程、施工关键工序等由采购人委托的监理进行全过程旁 站 式 监 理,确 保 工程质量。如出现未 按照谈判相应文件质量要求提供合格产品的 ,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 ,直至产品合格为止; 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影响工程质量的 ,供应商无条件返工 ,直至合格为止。 *.对分部分项工程阶段进行验收。 *.主要材料提供产品合格 证 ,采购方根据需要对材料 进行抽检。 (七) 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工程、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采购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完成项目所配备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要 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 *.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施工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在采购合同履约过 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 ,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 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捌万叁仟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高县蕉村镇康兴村、龙潭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罗蕉路合同.***

高县蕉村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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