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2026年5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6-04-15
浙江 招标采购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2026年5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浙江-2026-04-15 00:00:00
浙江-2026-04-15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浙江省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指导中心服务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省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指导中心服务项目 采购目录:*********其他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旨在坚持我省宗教院校正确的办学方向,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浙江实践,提升思政教育规范化水平与推动内涵式发展。主要实现以下目标:由具备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师资及丰富经验的专业单位承接,组织高校教师承担全省宗教院校思政课教学,指导课程思政建设,开展教学督导评估,组织实施全省思政课统考,组织师资培训,并提供调研咨询与经验推广服务。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应当符合采购人需求和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确保项目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配备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团队,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日常协调与联络;组建不少于**名高校专任教师的师资库,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不低于**%;每学期提交教学运行报告和督导评估报告,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对教学过程中涉及的意识形态安全、师德师风等问题承担主体责任。;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安全责任;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合同一次性签订。服务期内,成交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年度教学任务及各项工作。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应于**个工作日内启动教学安排,确保新学期思政课程正常开课。 |
| 联系人 | 魏微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
****年**月**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