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4-15 00:00:00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年第二季度低值易耗品网上询价公告
**********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 元 | * 批 | **,***.* 元 |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 元 | * 批 | ***,*** 元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六、商务条款
*、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验收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开具有效发票,**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交付。
采购人指定地点(两江新区金港新区**号、青竹东路渝兴环湖企业公园内、空港大道***号)
*、本项目包含的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商出品。质保期按照厂家质保标准执行,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范围包括非人为破坏产生的损坏属于保修范围(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上门安装调试服务。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免费上门安装调试服务,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小时内解决的,应在*小时内提供同等档次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上门检修及维修服务。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提供免费上门检修服务,提供设备免费维修服务,并在上门后半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协助采购人完成配件更换。
*、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质量要符合办公需求和行业标准。若提供的产品或配件达不到采购人需求的,必须尽快调换。若出现多次提供的产品均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七、其他要求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