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4-15 00:00:00
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变更公告
我部于****年**月**日 发布了***************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采购包*(采购包一)的样品提交数量:无,更正为:*。
特定资格审查由“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修改为“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地址: ****://** *.**.***.**/)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 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二)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三)投标、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甘园路**号广营大厦一楼开标室。
四)提交方式:线下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到场开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六)质疑温馨提示:
(一)质疑文书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供应商应当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质疑受理单位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应当一次性进行补正。
(二)质疑不予受理情形 *.质疑供应商未参与质疑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 *.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 *.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的质疑期限。 *.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文书内容的要求。 *.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供应商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助理、第二采购服务站服务热线
办公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