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航鹤路(沪南公路-下盐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6-04-15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航鹤路(沪南公路-下盐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2026-04-15 00:00:00
上海-2026-04-15 00:00:00
关于航鹤路(沪南公路*下盐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 |
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航鹤路(下盐公路*沪南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航府〔****〕**号)收悉。经核,本项目建议书已于****年**月**日获批(沪浦发改城〔****〕***号),已逾有效期,现提出重新报批项目建议书。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根据区域总体规划,原则同意航鹤路(沪南公路*下盐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北起沪南公路,南至下盐公路,道路全长约*.**公里(以实测为准),规划红线宽**米,按照城市支路标准建设。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对道路、桥梁、排水等工程进行多方案比选。桥梁梁底标高等应向有关部门征询确认。
五、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中工程费用按照浦东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要求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个月,逾期失效。
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