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6-04-15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 |
| 采购项目名称 | 第三届浙江省宗教界“双通”人才研修班培训服务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否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第三届浙江省宗教界“双通”人才研修班培训服务项目 采购目录:*********培训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旨在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主要实现以下目标:由具备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科平台及丰富宗教界人才培养经验的专业单位承接,对约**名宗教界中青年教职人员开展系统培养,通过思政教育筑牢政治根基,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夯实文化底蕴,通过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训练提升综合素质,使其具备会讲经、会解经、会写作、会管理、会交流、会研究的新时代宗教人才素养。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应当符合采购人需求和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确保项目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配备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团队,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日常协调与学员管理;组建高水平的师资队伍,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及高校骨干教师授课,每位学员配备指导教师;提供完善的课程体系,涵盖思政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能力培养、引领信众能力培养、社会实践及毕业论文设计等模块;提供学员集中学习期间的食宿保障及学习资料;每学期提交教学运行报告和学员学习情况;对教学过程中涉及的意识形态安全、师德师风等问题承担主体责任。;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安全责任;本项目服务周期为*年,合同一次性签订。每年集中学习*个月,具体开班时间由采购方与承接单位协商确定。合同签订后,承接单位应于**个工作日内完成课程安排及师资配备,确保按期开班。 |
| 联系人 | 魏微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