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10220260325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4-13
重庆 变更澄清
50010220260325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重庆-2026-04-13 00:00:00
重庆-2026-04-13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涪陵区****年大顺镇新兴村中药材初加工厂建设项目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补遗通知如下,如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通知为准。 *、该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为村集体建设用地,现以重庆市涪陵区大顺镇新兴村经济联合社为主体办理了该项目的《乡村规划许可证》,该项目建成后所形成的资产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将移交给重庆市涪陵区大顺镇新兴村经济联合社,即重庆市涪陵区大顺镇新兴村经济联合社为该项目资产产权人。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重庆市涪陵区大顺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建设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中标单位与重庆市涪陵区大顺镇新兴村经济联合社和重庆市涪陵区大顺镇人民政府签订三方协议。 *、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招 标 人:重庆市涪陵区大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