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皮卡车辆购置项目-汕头市
2024-11-10
广东/汕头 招标采购
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皮卡车辆购置项目-汕头市
广东/汕头-2024-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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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年皮卡车辆购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年皮卡车辆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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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年皮卡车辆购置项目
标段/包编号
*****************/**
公告信息
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年皮卡车辆购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年皮卡车辆购置项目(项目编号:*****************)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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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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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梅州鹰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梅州市万全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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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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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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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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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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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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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满足资格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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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 |
排名第一 |
排名第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工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号
招标人:广东粤电石碑山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公告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