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6-04-1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疗环境清洁消毒与临床支持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晓虎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五福桥东路*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武胜县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建设北路**号
被投诉人: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号
四、基本情况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武胜县人民医院医疗环境清洁消毒与临床支持服务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停止评审而未停止评审,应终止本项目当前采购流程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依据****年*月**日项目医疗环境清洁消毒与临床支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质疑回复》将业主代表而言(武胜县人民医院已自行配置*名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承担消防控制室值守与管理工作)进行回复,既在采购文件中未明确采购需求及执行国家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规定,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一条中关于采购文件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采购标的需实现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和采购标的的其它技术、服务等要求及应《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四)、(七)项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要求,以及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和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
投诉事项*:就采购人(业主代表而言),武胜县人民医院已自行配置*名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承担消防控制室值守与管理工作。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等规定,本机关已责令采购人武胜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限期改正。
武胜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