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97沈阳市皇姑区淮河街20号3门风华时代商铺转让
2026-04-13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6)1197沈阳市皇姑区淮河街20号3门风华时代商铺转让
辽宁/沈阳-2026-04-13 00:00:00
(****)****沈阳市皇姑区淮河街**号*门风华时代商铺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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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淮河街**号*门风华时代商铺转让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沈阳皇姑热电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元)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不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标的的基础设施情况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沈交所及转让方对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资产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意向受让方缴纳的摘牌保证金自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沈交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转让标的仅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暂无土地使用权证,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核实标的土地权利状态及相关政策要求,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与责任,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过户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及费用,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关于标的在交接之前所拖欠的煤气、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在房产交接前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接后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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