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2026-04-13 00:00:00
甘泉县石门镇和平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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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石门镇和平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招标条件
甘泉县石门镇和平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已由《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甘泉县石门镇和平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政办行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甘泉县石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双广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甘泉县石门镇和平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改造真石漆墙面****平方米,铺设柏油路****米,混凝土硬化场地****平方米,沿线栽植银杏***棵等工程。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
*.* 建设地点:石门镇和平村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个施工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信誉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使用**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纸质版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电子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子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开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泉县石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陕西省甘泉县石门镇高哨村
联系人:贺亮(接收异议联系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双广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城阳光城***,*号楼*单元***室
联 系 人:艾洁
电 话 :***********
监督单位:甘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