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4-13 00:00:00
迎江区中心城区内涝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钻石郡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和决算阶段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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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迎江区中心城区内涝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钻石郡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和决算阶段工程造价、审计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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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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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安庆市迎江区市政环卫管理中心、安庆市迎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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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凌先生、宋女士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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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组成,(*)基本收费:人民币**万元,参与竞争。(*)审减额收费为不可竞争费率,固定费率为 *.*%。(注:核减额在**%以内的核减费用可按核减额的*.*%计取,由招标人支付;核减额**%以外部分可按核减额的*.*%计取,由施工方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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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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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号五楼 联系方式:章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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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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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计划服务期 |
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初步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甲方(或政府)决算复审结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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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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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服务期 |
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初步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甲方(或政府)决算复审结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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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纺织南路 ** 号华茂 **** 项目 * 区三栋 * 层 **、**、**、**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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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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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任德忠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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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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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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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芜湖市垃圾处理厂飞灰处置及封场工程一 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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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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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安庆市老工业区大观海绵街区(含老旧小区及污水管网改造)建设*** 项目竣工结算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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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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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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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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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智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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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服务期 |
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初步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甲方(或政府)决算复审结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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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 *** 号 *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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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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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程小章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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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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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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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老虎山路(方兴路*外环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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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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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安庆市迎江区地下管网地理信息和安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安庆市迎江区城市更新综合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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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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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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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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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联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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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服务期 |
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初步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甲方(或政府)决算复审结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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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北侧宜海格林镇 * 区商业楼七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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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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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程世庆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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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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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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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安庆市中兴大道上跨(下穿)安庆铁路立交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协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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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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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安庆市皖江大道东段道路及绿化提升工程等 ** 个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协审单位(标段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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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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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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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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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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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凌先生、宋女士,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彦,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