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区中心城区内涝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钻石郡小区雨污分流改造EPC项目施工和决算阶段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4-13
安徽/安庆 中标结果
迎江区中心城区内涝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钻石郡小区雨污分流改造EPC项目施工和决算阶段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安庆-2026-04-13 00:00:00
迎江区中心城区内涝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钻石郡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和决算阶段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
迎江区中心城区内涝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钻石郡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和决算阶段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项目名称

迎江区中心城区内涝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钻石郡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和决算阶段工程造价、审计咨询

项目编号

*************** ***************

招标人

安庆市迎江区市政环卫管理中心、安庆市迎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凌先生、宋女士

电话:************、************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组成,(*)基本收费:人民币**万元,参与竞争。(*)审减额收费为不可竞争费率,固定费率为 *.*%。(注:核减额在**%以内的核减费用可按核减额的*.*%计取,由招标人支付;核减额**%以外部分可按核减额的*.*%计取,由施工方支付)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号五楼

联系方式:章彦,************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分

计划服务

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初步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甲方(或政府)决算复审结束止。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服务期

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初步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甲方(或政府)决算复审结束止。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纺织南路 ** 号华茂 **** 项目 * 区三栋 * 层 **、**、**、** 室

投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

任德忠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造价工程师

[造]**************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芜湖市垃圾处理厂飞灰处置及封场工程一

审。

企业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安庆市老工业区大观海绵街区(含老旧小区及污水管网改造)建设*** 项目竣工结算复审。

项目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安徽智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服务期

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初步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甲方(或政府)决算复审结束止。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 *** 号 * 楼

投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

程小章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造价工程师

[造]**************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老虎山路(方兴路*外环北路)

企业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安庆市迎江区地下管网地理信息和安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安庆市迎江区城市更新综合提升工程

项目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安徽联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服务期

自接到建设单位进场通知至出具初步结算审计报告并配合后续甲方(或政府)决算复审结束止。

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北侧宜海格林镇 * 区商业楼七层

投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

程世庆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造价工程师

[造]**************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安庆市中兴大道上跨(下穿)安庆铁路立交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协审

企业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安庆市皖江大道东段道路及绿化提升工程等 ** 个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协审单位(标段五)

项目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公示时间

*******日至*********时**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凌先生、宋女士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彦,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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