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4-13 00:00:00
****头铺至大新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及****大新至沫河口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交工阶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安全性评价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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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头铺至大新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及****大新至沫河口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交工阶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安全性评价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交华安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号(园区)
中标金额:**.**万元
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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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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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头铺至大新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及****大新至沫河口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交工阶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安全性评价项目 服务范围:为进一步提升****头铺至大新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及****大新至沫河口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开通运营后的交通安全保障水平,对该路段交工阶段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部分进行安全性评价,并抽取一个评定单元按照近年国家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中针对波形梁护栏防阻块(或托架)缺损、螺栓缺失两项指标进行现场检测并给出评定结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质疑必须是供应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或***,可编辑模式)发至*********@**.***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沿淮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义乌国际商贸城**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采购人)、焦平伟(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