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导车辆保障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2026-04-13
河南/鹤壁 招标采购
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导车辆保障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河南/鹤壁-2026-04-13 00:00:00

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导车辆保障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年**月**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鹤壁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导车辆保障服务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资格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招标代理资质(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自愿按《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附件*)格式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选取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拒绝其参与选取活动(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社保证明(近六个月)。

*.*项目负责人证明、资格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社保证明(近六个月)。

*.*竞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服务内容

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编制、项目入场申报、项目挂网、项目澄清、组织项目开标、办理中标通知书等与项目招标有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报名事项

有意参选者请于****年* 月**日**:**点前在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北楼***房间报名参与选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不得再参加选取。

*.选取地点、时间及要求

本次选取活动定于****年*月**日**:**点前在鹤壁市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正式选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现场参与者,视为放弃参加选取资格。

联 系 人:李云飞                  

联系电话:************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

致: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我单位承诺参加本次选取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是真实、有效和无保留的。

如果中选,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有关法规以及竞选文件中所述内容开展招标代理活动,主动接受各方社会监督,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未按竞选文件内容向选取人提供服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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