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宁洱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 第01号补遗书 变更通知
2026-01-29
云南/普洱 变更澄清
云南省宁洱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 第01号补遗书 变更通知
云南/普洱-2026-01-29 00:00:00
云南/普洱-2026-01-29 00:00:00
云南省宁洱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 第**号补遗书
打印
发布时间:**********
云南省宁洱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
第**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现将《云南省宁洱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一、本项目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由原定****年*月**日*时**分,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二、招标文件中“投资规模:建设期利息****.**万元。”修改为:“投资规模:建设期利息****.**万元。”
三、招标文件中“融资能力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可累加)具有不低于*.*亿元的融资能力,以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或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为准。上述几种证明材料可累计计算,且证明材料开具日期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个月内”修改为“融资能力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可累加)具有不低于*.*亿元的融资能力,以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或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为准。上述几种证明材料可累计计算,且证明材料开具日期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个月内”。
四、招标文件中“行政监管单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监督电话:************”修改为“行政监管单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监督电话:************”。
注: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的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招 标 人:宁洱木森林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