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再生资源及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工程造价咨询答疑公告(交易公告)
2026-04-13
广东/珠海 变更澄清
珠海高新区再生资源及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工程造价咨询答疑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珠海-2026-04-13 00:00:00

各投标人:
*#**; 珠海高新区再生资源及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工程造价咨询相关疑问答复如下:
*#**; 问题一:依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返聘人员,核实该返聘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返聘劳动合同,返聘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不晚于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或者核实该返聘人员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在该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同时核实退休证明材料。
*#**; 请问:我司拟派的该项目负责人是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无返聘合同,是否可以用公司营业执照证明其法人身份,代替返聘合同。
*#**; 答:可以。

*#**; *#**;


*#**; 珠海高华城市资源有限公司
*#**;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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