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2026年台山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批)的公告(项目编号:2026-004)
2026-04-13
广东/江门 招标采购
关于采购2026年台山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批)的公告(项目编号:2026-004)
广东/江门-2026-04-13 00:00:00


  因工作需要,台山市环境监测站计划采购连续流动分析仪一套、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一套以及海水盐度计(实验室台式)、石墨消解仪、智能气象站、综合大气采样器等配套小型仪器设备一批,现进行公开采购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供货。

  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最高总限价:人民币**.*万元。其中,包组*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包组*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包组*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各包组投报总价超过该包组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本次采购项目的最小单位是包组,以包组为单位投标。每个包组拆分报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为参与本项目招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必须完全满足。任何一项资格条件不满足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进入评审环节。‌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采购数量

包组

包组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

连续流动分析

详见附件*

*套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

详见附件*

*套

*

配套小型仪器设备

详见附件*

*批

  注:*.《采购项目详细技术要求及数量》(附件 *)中标注“*”的技术要求条款,为此次采购项目的基础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 ***% 满足,如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共分为*个包组,投标供应商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个或多个包组的投标,每个投标人可以多投多中。

  三、采购项目其它要求

  *.响应供应货物是全新产品。货物是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常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交货及验收

  (*)交货地点:台山市台城街道上朗路***号台山市环境监测站。

  (*)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交货,所有货物交付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货物到货后,供应商收到采购方通知后,协助采购方到现场验货,并负责安装注册及售后培训等工作。

  *.培训要求

  (*)实地现场培训:在设备安装、调试完后,供应商须派出熟悉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对采购方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参数的设置、操作、维护保养、应急处理、简单故障排除、终端技术等,以确保采购方能够对设备有足够的了解和熟悉,能够独立进行日常的使用、操作、维护、保养和管理。

  (*)供应商需为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使用的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

  (*)供应商的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差旅、食宿费用等)支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验收标准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若在供货过程中所采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则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文件给采购方,只有供应商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招标公告所述的技术规格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可能为采购方所接受。

  (*)标准、规范和法令之间产生差异的,应当按其中最严、最优、最新且于三者之间选择最有利于采购方的标准或规定执行。

  (*)供应商应将设备的用户使用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附工具等交付给采购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采购方按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清单检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其它的技术资料、检查产品及附件是否完整无损。如有损坏、缺件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质量保证要求

  (*)货物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一年(厂家质量保证期超一年的按厂家标准),设备质量保证期从被验收合格之日起连续正常使用计。质保期内中标方对所供设备实行包修、包换、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

  (*)货物保证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设备因自身故障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天时,则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或对故障设备予以重新更换。

  四、供应商的资质要求(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许可经营项目。

  *.供应商应当是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不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供应商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不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报名材料清单

  *.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等内容。

  *.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六、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评审结果公示*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站将在**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七、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点**分前把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台山市环境监测站

  地 址:台山市台城街道上朗路***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邮 编:******

  联 系 人:甄先生、赵小姐

  电 话:************

  

  附件:*.采购项目详细技术要求及数量.****

   *.报价单.****

   *.评分表.***



台山市环境监测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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