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4-13
四川/达州 质疑投诉
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达州-2026-04-13 00:00:00
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达川区****年省级财政粮食生产先进县项目生物有机肥采购(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聚农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环街**号*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达州市达川区文兴街***号

被投诉人:达州飞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达州市达川区杨柳街道汉兴大道二段***号*栋**楼*号

四、基本情况

达州飞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达川区****年省级财政粮食生产先进县项目生物有机肥采购(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适配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投诉事项*:限定特定菌种范围,构成不合理限制与歧视,排斥潜在合格供应商。

投诉事项*:检测要求遗漏关键参数,核心功效无法验证,属于条款设计重大疏漏。

投诉事项*:项目实施方案评分条款主观性过强,缺乏量化标准,违反评审客观性原则。

投诉事项*:质量保证措施评分条款主观性过强,缺乏量化标准,违反评审客观性原则。

投诉事项*:售后服务方案评分条款主观性过强,缺乏量化标准,违反评审客观性原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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