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6-04-13
新疆/伊犁 质疑投诉
巩留县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新疆/伊犁-2026-04-13 00:00:00
新疆/伊犁-2026-04-13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新疆通嘉工贸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巩留县应急物资储备能力提升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新疆通嘉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号宏发国际营销总部*秦郡*栋*层办公******(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五、基本情况
新疆通嘉工贸有限公司在《巩留县应急物资储备能力提升项目(二次)》中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经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协助调查函,出具机构核实后回复:经我司核查,贵单位提供的*份检测报告,并非我司出具的报告。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七、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巩留县财政局
*、联系人:刘欣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