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中医院原“金杏大药房”闲置店面拍租项目交易公告项目公告
2026-04-13
江苏/南通 招标采购
海安市中医院原“金杏大药房”闲置店面拍租项目交易公告项目公告
江苏/南通-2026-04-13 00:00:00

海安市中医院原“金杏大药房”闲置店面拍租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

交易须知

海安市中医院原“金杏大药房”闲置店面拍租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出租方海安市中医院

*.标的具体名称及位置:海安市中医院原“金杏大药房”位于海安市宁海中路**号,院区北侧。租期为三年,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标的具体情况以出租方现场确认的实物状况为准。

*.其他说明

*标的资产性状以交接时现状为准,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出租方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出租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出租方应保证标的主体结构安全、符合消防要求,并保证给水、供电等基本设施正常可用。

*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拆分。

二、交易方式:

起始价:******.**元/年(凡报价必须大于、等于起始价,报价最高的成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加价幅度:***元/次(每次加价必须不低于加价幅度,或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公示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以不低于起拍价格直接出租。

三、意向承租方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资格条件根据标的具体情况由产权单位/资产管理单位确定。

*.意向承租方须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意向承租方拍得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违规、违法业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其他要求:详见交易文件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从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意向方报名表(报名时系统生成)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单位的,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意向承租方为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人(如有)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书(如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

*.承诺函

*.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电子交易平台并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报名手续。

四、网上竞拍程序

(一)网上注册

*.未注册办理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承租方需要做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响应人。在信息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承租方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已注册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承租方需要做如下工作:

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响应人,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承租方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二)保证金交纳方式及约定条款:

*.保证金数额:意向承租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元方可取得竞拍资格。

*.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交易文件

()下载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意向承租方,自本公告发布即可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截止时间为************分。

报名路径:意向承租方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 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乙方。

上传附件为第一部分交易须知第三项报名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全部内容。

竞价时间及要求:

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与竞价。

竞价于************分开始,在设定**分钟报价时间内可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交易响应人系统实时参与报价。(具体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北京时间为准)

意向承租方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电子竞价系统中设置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竞价相关信息

竞价开始时间 **************

竞价结束时间 **************

竞价步长:***元

公示期满后,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承租方。若有两个相等的最高价,报价者有原承租方的,则将原承租方优先确定为承租方;报价中无原承租方的,最先报价者确定为承租方

本项目不设延时报价。

特别提醒:请意向承租方提前登录至报价页面,防止因时间差影响报价。

)价格及成交款支付要求详见交易文件

(六)特别说明:

*、承租方应合法经营。

*、承租方应服从城市管理要求,发生违章违规处罚的费用自行承担。

*、本次出让的标的以现状交付,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让标的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出租方对出让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不得利用标的物从事非法活动。

*、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管理,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租,所从事的项目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委托人的要求(不得用于网吧、洗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及危化品经营),不得从事有毒气、废气、噪音污染、污水排放等对环境有污染或影响他人生活工作的项目,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

*、承租方须自备营业相关资质(如营业执照等),自行办理经营相关手续。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条例,守法经营,承担与经营行为相关的连带法律责任。

五、联系信息

*、出租名称:海安市中医院

地址:海安市中医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景龙宵***********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高新区隆政街道隆安北路**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工***********

附件:

海安市中医院原“金杏大药房”闲置店面拍租项目*.**.**** 产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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