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邻里同声・民族同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区歌圩“桂在行动” 宣传视频及画册设计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2026-04-13
广西/来宾 招标采购
来宾市“邻里同声・民族同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区歌圩“桂在行动” 宣传视频及画册设计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广西/来宾-2026-04-13 00:00:00

来宾市“邻里同声・民族同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区歌圩“桂在行动” 宣传视频及画册设计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 **:** 来源:来宾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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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邻里同声・民族同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区歌圩“桂在行动”品牌的总结与推广,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宣传视频及画册设计制作服务,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公司及单位前来报名,具体要求及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来宾市“邻里同声・民族同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区歌圩“桂在行动”宣传视频及画册设计制作

二、采购主体

来宾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围绕“邻里同声・民族同心”社区歌圩品牌定位,制作一部成果宣传视频和一本成果展示画册,用于活动总结、媒体推广、品牌传播及存档。具体要求如下:

(一)品牌宣传视频

内容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系统呈现社区歌圩活动的品牌理念、活动亮点与群众反响。涵盖即兴山歌对唱、非遗技艺展示与体验、政策山歌小课堂、民族团结暖心故事分享、有奖互动问答等五大板块,展现试点社区、联动推广及品牌成果展示全貌,突出“唱山歌、学政策、话团结、赏文化”多重目标,塑造“邻里同声・民族同心”品牌形象。

时长:***分钟(精编版),并另剪辑*分钟超短版用于短视频平台传播。

格式要求:***或***格式,分辨率不低于****×****(**:*),帧率*****或以上。画面清晰、音质良好,配中文字幕、背景音乐及片头片尾(含主办单位信息)。

交付物:成片(精编版+短版)各*份;无字幕净版*份;原始素材精选集(不少于**分钟);宣传片解说词文稿。

(二)宣传画册

内容要求:以图文并茂形式呈现社区歌圩活动全过程,包括试点社区活动、联动推广活动、品牌成果展示、各族群众参与互动、领导关怀、媒体宣传等,体现品牌理念与民族团结进步成果。

尺寸:*****×*****(横版)。

材料/工艺:封面****铜版纸覆膜,内页****铜版纸,彩色印刷,胶装。

页数:约**页。

数量:***册。

设计要求:包含图片收集、图文编排、版面设计、图片处理等。

(三)素材采编

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图片、视频素材均由承接公司负责现场采编、收集与整理,采购方予以必要的协调配合。素材应确保内容真实、画质清晰、构图完整,能够充分反映社区歌圩活动的品牌理念、活动亮点及群众反响。

四、项目预算

总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最终结算金额根据服务合同确定)。

五、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固定办公场所;

*.具有宣传视频拍摄制作、画册设计排版相关经验,熟悉民族文化宣传工作者优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

七、报名材料

报名文件组成:组织机构简介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方案、项目预算、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八、评审评议及结果公告

报名截止后,来宾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将组织对报名机构进行评审评议工作,具有民族文化品牌宣传品制作经验的优先考虑。最终确定的服务单位在来宾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九、报名方式、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方式和地址:请有意向的单位将密封的纸质报名材料送至来宾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号市行政中心*楼东前***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春玉,联系电话:************

来宾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年*月**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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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宾市“邻里同声・民族同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区歌圩“桂在行动” 宣传视频及画册设计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 **:** 来源:来宾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字体:

    为做好“邻里同声・民族同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区歌圩“桂在行动”品牌的总结与推广,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宣传视频及画册设计制作服务,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公司及单位前来报名,具体要求及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来宾市“邻里同声・民族同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区歌圩“桂在行动”宣传视频及画册设计制作

    二、采购主体

    来宾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围绕“邻里同声・民族同心”社区歌圩品牌定位,制作一部成果宣传视频和一本成果展示画册,用于活动总结、媒体推广、品牌传播及存档。具体要求如下:

    (一)品牌宣传视频

    内容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系统呈现社区歌圩活动的品牌理念、活动亮点与群众反响。涵盖即兴山歌对唱、非遗技艺展示与体验、政策山歌小课堂、民族团结暖心故事分享、有奖互动问答等五大板块,展现试点社区、联动推广及品牌成果展示全貌,突出“唱山歌、学政策、话团结、赏文化”多重目标,塑造“邻里同声・民族同心”品牌形象。

    时长:***分钟(精编版),并另剪辑*分钟超短版用于短视频平台传播。

    格式要求:***或***格式,分辨率不低于****×****(**:*),帧率*****或以上。画面清晰、音质良好,配中文字幕、背景音乐及片头片尾(含主办单位信息)。

    交付物:成片(精编版+短版)各*份;无字幕净版*份;原始素材精选集(不少于**分钟);宣传片解说词文稿。

    (二)宣传画册

    内容要求:以图文并茂形式呈现社区歌圩活动全过程,包括试点社区活动、联动推广活动、品牌成果展示、各族群众参与互动、领导关怀、媒体宣传等,体现品牌理念与民族团结进步成果。

    尺寸:*****×*****(横版)。

    材料/工艺:封面****铜版纸覆膜,内页****铜版纸,彩色印刷,胶装。

    页数:约**页。

    数量:***册。

    设计要求:包含图片收集、图文编排、版面设计、图片处理等。

    (三)素材采编

    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图片、视频素材均由承接公司负责现场采编、收集与整理,采购方予以必要的协调配合。素材应确保内容真实、画质清晰、构图完整,能够充分反映社区歌圩活动的品牌理念、活动亮点及群众反响。

    四、项目预算

    总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最终结算金额根据服务合同确定)。

    五、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固定办公场所;

    *.具有宣传视频拍摄制作、画册设计排版相关经验,熟悉民族文化宣传工作者优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

    七、报名材料

    报名文件组成:组织机构简介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方案、项目预算、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八、评审评议及结果公告

    报名截止后,来宾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将组织对报名机构进行评审评议工作,具有民族文化品牌宣传品制作经验的优先考虑。最终确定的服务单位在来宾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九、报名方式、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方式和地址:请有意向的单位将密封的纸质报名材料送至来宾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号市行政中心*楼东前***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春玉,联系电话:************

    来宾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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