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6-04-13
四川/凉山 质疑投诉
宁南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凉山-2026-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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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宁南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宁南县民政局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南丝路政务服务中心*幢*楼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宁南县民政局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以及《四川省财政厅行政处罚五张清单》、《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第三条第一档,违法行为涉及的采购金额不满****万元,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裁量阶次:警告,本机关决定对宁南县民政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宁南县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