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无锡市高水平医院认定及市级区域医疗中心遴选结果的公示
2026-04-13
江苏/无锡 中标结果
关于对无锡市高水平医院认定及市级区域医疗中心遴选结果的公示
江苏/无锡-2026-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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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无锡市高水平医院认定及市级区域医疗中心遴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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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无锡市卫生健康******;三名******;战略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锡卫发〔****〕*号)中附件*《无锡市高水平医院建设实施细则》及《关于印发无锡市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卫医〔****〕*号)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市高水平医院认定及市级区域医疗中心遴选工作,经专家论证与评审、委务会审议,现将市高水平医院认定及市级区域医疗中心遴选结果进行公示。
一、拟认定无锡市人民医院为无锡市高水平医院。
二、拟确认无锡市人民医院神经疾病、心血管病、呼吸疾病,江南大学附属医院癌症专业和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疾病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拟确认江阴市人民医院呼吸疾病、宜兴市人民医院神经疾病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
三、对已确认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含建设单位)的,不再另行认定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
公示期:****年*月**日**月**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信函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号市民中心*号楼***室,邮政编码:******。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