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街道提香溪谷45号房产使用权[挂牌披露]
2026-04-13
陕西/西安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街道提香溪谷45号房产使用权[挂牌披露]
陕西/西安-2026-04-13 00:00:00

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街道提香溪谷**号房产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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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街道提香溪谷**号房产使用权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长安区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转让事项说明 *、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图片展示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以下事项: (*)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该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拟购买的房屋使用权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转让方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作为权属依据,对能否办理产权证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应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并承担相应风险。(*)若后续该房产能够办理产权证,则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税、费及其他费用。(*)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关交易费用至西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资产标的情况,按照资产转让公告的要求在云系统提交受让登记意向后,即可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银行账户,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料并交纳了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资产标的承诺的确认。 *、标的房产相关费用(水、电、取暖、物业费等)如有欠费,由买卖双方查实,并由转让方缴清所有欠款。预存费用如有结余,受让方需以现金形式返还转让方。标的成交并由双方代表进行实物交接后,再发生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查看标的时间电话提前预约,查看标的联系人:徐慧敏,联系电话:*********** *、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西部产权交易所业务服务费收取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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