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4-13 00:00:00
五里店院区吊桥、吊塔、手术灯和病床等医疗设施设备项目(分包*)投诉处理决定书
******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五里店院区吊桥、吊塔、手术灯和病床等医疗设施设备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五里店院区吊桥、吊塔、手术灯和病床等医疗设施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频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民和街道滨湖大道以北****号(江西东行医药有限公司办公楼*楼***室)
被投诉人*: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嘉陵一村*号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
被投诉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号****室
相关供应商:重庆运康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内环南路***号二区**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及其投标资料存在虚假响应。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本级)
****年*月*日
五里店院区吊桥、吊塔、手术灯和病床等医疗设施设备项目(分包*)投诉处理决定书
******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五里店院区吊桥、吊塔、手术灯和病床等医疗设施设备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五里店院区吊桥、吊塔、手术灯和病床等医疗设施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频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民和街道滨湖大道以北****号(江西东行医药有限公司办公楼*楼***室)
被投诉人*: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嘉陵一村*号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
被投诉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号****室
相关供应商:重庆运康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内环南路***号二区**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及其投标资料存在虚假响应。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本级)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