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026-04-13 00:00:00
为进一步提升在建工地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能力,我局拟实施****—****年在建工地环保智能管控服务项目。现将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本项目拟在建工地出入口及场内关键区域部署环保智能监测模块及相关配套设备,依托前端视频采集设备获取的图像数据,结合内置智能识别算法,对施工现场扬尘、车辆带泥上路、黑烟排放等疑似污染行为进行自动识别与分析,并对相关事件进行复核、流转及归档管理,形成闭环监管机制。通过项目实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促进顺德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工地视频监控管理服务(含工地出入口智能视频监控服务和工地内部智能视频监控服务),提供**套;
(二)工地视频**识别分析服务(含非道路移动机械、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疑似非法供油车、黑烟及可视污染物排放、扬尘以及工地除尘设施运行情况等关键行为的**识别服务),提供**套;
(三)迁移服务(含现场勘查、监控摄像头及相关设备拆装、六类网线及线管布设、户外监控杆拆装等工作),提供**次;
(四)其他方面,包括平台租赁、系统集成、通讯和运维服务。
(五)以上内容服务期限为*年。
二、项目金额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玖拾肆万捌仟元整(¥**.*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报价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报价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应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申请。
(四)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处理。
四、申请方式
各单位以邮寄(纸质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将报名材料送达我局(必须盖有申请单位公章),截止时间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报名材料包括:
*.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质认证材料;
*.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服务方案等。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所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小姐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号区政府大楼*楼督察股
*.邮编:******
附件*:顺德区在建工地环保智能管控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