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霞浦县溪南引水工程全阶段勘察设计[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4-11
福建/宁德 变更澄清
福建省霞浦县溪南引水工程全阶段勘察设计[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福建/宁德-2026-04-11 00:00:00
福建/宁德-2026-04-11 00:00:00
福建省霞浦县溪南引水工程全阶段勘察设计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建省霞浦县溪南引水工程全阶段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各投标人对我司组织的“福建省霞浦县溪南引水工程全阶段勘察设计”变更内容如下: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变更为**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按原招标文件不变,在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只适用现金转账形式。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德市溪南半岛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