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公开招租流转公告
2026-04-11
四川/成都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阳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公开招租流转公告
四川/成都-2026-04-11 00:00:00

阳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公开招租流转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

一、项目基本信息

阳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公开招租

二、出租标的情况

*. 标的位置

雷波县金沙镇阳光社区

*. 标的概况

* 标的类型:集体房屋建筑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房屋结构及现状:砖混结构/简易结构,水电齐全,现状出租

*. 租赁用途

仅限用于小型零售超市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从事违法违规及污染、扰民等经营项目。

*.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年,自房屋移交之日起计算。

三、租金及保证金

*. 年租金底价

人民币*****元(大写:贰万元整

*. 租金支付

按年支付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 信誉良好,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 具备相应经营能力和资金支付能力;

*. 承诺合法经营,服从村集体及相关部门管理。

五、报名及竞价安排

*. 报名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 报名方式

四川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线上报名

*. 现场看样

意向方可自行实地查看,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

六、成交及履约

*. 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 成交后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

*. 未中标者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

*. 承租方无故弃标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 租赁期间水电费、物业费、经营相关税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 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拆改房屋结构;

*. 标的按现状出租,意向方应充分踏勘,风险自担;

*. 合同到期后,不动产无偿归还村集体,可移动装修及设施由承租方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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