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4-10 00:00:00
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询价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单编号:********************
二、采购单名称:天然气贸易公司****年税务顾问服务采购方案
三、本次询价内容
(一)服务内容 为浙江浙能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浙能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浙能天然气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浙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以下服务。 *.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等规定,提供即时、合规的日常税务咨询与税务优化服务,咨询可通过电话、邮件、上门方式等方式; *.提供纳税申报辅导,协助甲方用足用活税收政策,合理降低税负;在日常服务和年终审核过程中排查公司重大涉税风险,针对发现的税务风险点出具相应的书面建议; *.对****年度、****年度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为甲方因各种原因造成****年度、****年度资产损失鉴证业务审核,出具鉴证报告; *.协调税企关系,调节纳税争议,协助公司完成各涉税事项的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事宜与全过程跟踪。甲方接受税务检查时,指派的税务顾问应根据需要现场协助企业解答相关税收政策问题,争取妥善解决问题; *.对公司所从事的进口与离岸液化天然气(***)贸易业务,以及涉及浙江省内外天然气购销业务的相关税务处理提供专业税务意见; *.定期提供与公司经营、天然气业务等相关税务政策动态,评估最新财税政策给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根据公司需要每年提供***次税务培训。 (二)服务要求 *.投标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指派专人负责服务项目的日常沟通与咨询服务,以保证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及时有序进行; *.投标人接受委托后,在约定的期限内应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工作,应依法向招标人提供上述服务内容并确保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 *.投标人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指导服务,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服务; *.投标人接受委托后,应保证服务人员相对稳定,不得擅自减少服务人数,避免影响服务质量; *.投标人接受委托后,委派的服务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招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资格条件、要求
资质要求:询价人须为具备**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资质。
业绩要求:询价人近三年内,作为主要服务方(需提供合同及业主证明)独立承担过至少*项与本次采购服务类型及规模相当的税务咨询顾问项目。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体现服务内容、金额、签字盖章)。
人员要求:询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年以上税务咨询服务业绩和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证书。 询价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及全部核心成员,必须是询价人的正式在职员工(须提供近半年及以上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询价人合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关联机构的人员不得作为询价人的人员进行评分,该等人员的业绩也不得作为询价人的业绩。
其他: 无
五、询价文件获取:
未取得“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 “浙能集团智能供应链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成为浙能供应商,可下载询价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 本项目报价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 逾期上传的报价文件,“浙能集团智能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详见询价文件。
九、公告备注:
无
十、平台链接:
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链接:*****://****.********.***.**
采购人:浙江浙能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