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4-09 00:00:00
****年昆山陵园墓区零星工程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年昆山陵园墓区零星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年昆山陵园墓区零星工程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年昆山陵园墓区零星工程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雅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肥西县桃花镇集贤路与汤口路交口
报价:**.**%
质量:合格
服务期:响应磋商文件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采购人:合肥市双塘陵园殡葬服务部
地址:合肥高新区大别山路与天龙路交口东南角
联系人:沙亮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
项目负责人:张旭
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创新公寓*座***室,联系人:张旭,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双塘陵园殡葬服务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