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中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框架协议(包4至包6)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2026-04-10
湖南/郴州 变更澄清
北湖区中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框架协议(包4至包6)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湖南/郴州-2026-04-10 00:00:00
湖南/郴州-2026-04-10 00:00:00
北湖区中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框架协议(包*至包*)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原采购项目名称:北湖区中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采购框架协议 *、原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北财采计[****]****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原包*、包*、包*、包*、包*、包*征集文件中第七章“响应文件的组成”中的“一、开标一览表”中的“备注: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响应报价,因电子投标系统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操作系统中必须填写开标一览表,请各供应商在填写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这一栏时,按要求统一填写数字“*******.**”。“其他内容”这一栏时,按要求统一填写“实际金额按二次竞价低的供应商供货结算”。” 更正为:“备注: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响应报价,因电子投标系统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操作系统中必须填写《开标一览表》,请各供应商在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这一栏时, 按要求统一填写所投包号的预算总价,“其他内容”这一栏时, 按要求统一填写“实际金额按二次竞价低的供应商供货结算”。示例:如投包*的,就在“投标报价”这一栏填写数字“******.**”。”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征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征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李文春 电话:*********** *、采购人 (*)名 称:郴州市北湖区教育局 (*)地 址:郴州市北街张家巷龙骨井**号 (*)联系人:李文春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言鼎大厦*单元*楼 (*)联系人:刘慧鑫、郭兴好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