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岳西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EPC)招标文件提问回复[招标/资审公告]
2026-04-10
安徽/安庆 变更澄清
安庆市岳西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EPC)招标文件提问回复[招标/资审公告]
安徽/安庆-2026-04-10 00:00:00

安庆市岳西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招标文件提问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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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安庆市岳西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提问回复内容如下:

一、提问回复

问题*: 招标文件第*页“(*)设计资质要求”中,第②项和第③项分别列明了两种资质组合方式: 第②项: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①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 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③项: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①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 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针对上述两种资质组合要求,请问:如果*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一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负责本项目市政专业相关的设计工作。另一家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负责本项目水污染防治专业相关的设计工作。是否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

回复:满足。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可按各自分工分别具备对应资质,不要求各方均具备全部资质,两家单位各持单一专业资质,通过不同专业资格互补,整体已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两项资质条件,符合规定。

问题*: 招标文件第**页“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中规定,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招标文件第**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分)投标人业绩”中,针对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为: “如设计单位无竣工验收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图审合格证佐证资料(如为联合体业绩,另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经对比,上述两处关于设计业绩的完工证明材料要求存在明显矛盾: 按第**页要求,设计单位须提供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按第**页要求,设计单位如无竣工验收资料,可提供图审合格证等替代材料。 实践中,设计单位作为参与方,通常无法单独提供或获取由建设单位组织、四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而图审合格证是设计单位能够取得的合法完工证明。 恳请贵方明确: 针对设计业绩的完工证明材料,应以第**页的规定为准(即提供图审合格证等资料),还是仍需按第**页要求提供四方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回复:针对设计业绩的完工证明材料,以第**页的规定为准(即提供图审合格证等资料)。

问题*:招标文件暗标要求“所有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章对应评分点内容的文末”。***页施工组织设计为整体评分,未按章设置打分点,请问该部分内容附图附表是否整体放在施工组织设计文末?

回复:可以。

本通知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处,以本通知文件为准。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腾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岳西县天堂镇城北新区纬二路

联系人:杨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西县天堂镇王垄安置区*****号门面

联系人:余媛媛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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