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怒江-2026-04-10 00:00:00
****年兰坪县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补遗书(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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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兰坪县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补遗书
(第**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年兰坪县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中的类似业绩要求作如下澄清说明:
一、设计类似业绩
原文:“指投标人近***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总投资≥****万元(或设计合同金额≥**万元)的土地整治类项目(包括土地复垦、补充耕地、提质改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
澄清说明:上述设计类似业绩要求中,“土地整治类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并列选择关系,即投标人近*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土地整治类项目(含括号内所列子类)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满足其中一类即视为符合本项要求。
二、施工类似业绩
原文:“指投标人近***年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的土地整治类项目(包括土地复垦、补充耕地、提质改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作业。”
澄清说明:上述施工类似业绩要求中,“土地整治类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样为并列选择关系,即投标人近*年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土地整治类项目(含括号内所列子类)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作业,满足其中一类即视为符合本项要求。
三、说明
*、本项目类似业绩不作资格要求,仅作为评分项。本次澄清说明仅涉及类似业绩的解读,不涉及对招标文件技术、商务条款等实质性内容的修改。
*、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的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澄清补遗所作的解释为准。
*、本次澄清补遗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保持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