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长沙市智慧托育综合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2025-11-25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长沙市智慧托育综合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2025-11-25 00:00:00


关于长沙市智慧托育综合管理平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招标文件的问询函(****年**月**日)的答复

一、问询函建议本项目允许使用分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公司资质、人员资质及业绩案例。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所设定的公司资质、人员资质及业绩案例等要求,旨在全面考察投标人自身的独立履约能力与综合实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明确指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所属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多个主体参与项目实施将导致项目管理混乱,给项目实施造成风险,因此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拟通过整合集团内专业子公司资源进行联合投标的方案,不符合本项目要求不予接受。

二、问询函称:招标文件于****年**月**日发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需提供由国家信息中心网络安全部或国家政府部门认可的同等级别权威数据恢复机构出具的数据恢复服务承诺函。”经我公司咨询有关机构回复,该批复至少需要**个工作日,本项目于****年**月*日开标在即,申请时间上略有偏差。 建议:此条修改为“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该依据”,否则存在有厂商提前获悉招标要求,为项目量身定制要求的唯一倾向性风险。

答复:*本项目建设内容涵盖数据工程实施、数据业务梳理等关键环节,其中婴幼儿电子档案等重要数据一旦丢失,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针对托育平台所涉婴幼儿电子档案,提供数据恢复服务承诺既是合规要求,更是保障数据安全的关键举措。数据恢复机制正是该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因此,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数据恢复服务承诺函,完全契合项目实际需求与安全要求。

*、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选择“国家信息中心网络安全部”或“国家政府部门认可的同等级别权威数据恢复机构”(如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等均属于国家权威机构)出具数据恢复服务承诺函未对发函部门做唯一性要求。且问询函所称上述机构批复至少须要**个工作日的说法没有法定依据。

*、数据恢复服务承诺函系权威机构为本项目出具的即时服务保障文件,旨在客观验证投标人是否具备所需的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若仅允许中标后再提交承诺函,则无法在评标阶段有效评估投标人的技术实力与服务能力,易致不具备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不仅影响评审公平公正,更可能严重危及项目数据安全与服务质量。因此,在投标阶段即要求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数据恢复服务承诺函,具有充分必要性与合理性。另,该条款要求并非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未提供不造成投标无效,该条款并未限制投标人参与项目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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