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12-31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湘龙净水厂***膜池组件及配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关于*.*.*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过滤精度及水质要求
浊度小于*,***小于*和大肠杆菌不检出不是污水处理厂的指标,是特定单位的检测报告,针对特定厂家,应该予以取消。
回复:(*)本项目采购的膜为中空纤维超滤膜,参考**/***********《中空纤维帘式膜组件》等相关标准,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考虑到污水处理厂实际情况,为延缓膜污染速率,提高膜使用寿命,降低运行能耗等方面有较好的效果,要求本次招标的超滤膜必须满足上述指标要求。
(*)采购人对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描述完整、明确,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第六、七、八、九条的规定,满足采购需求的产品在市场上有多家供应商可以提供,因此该需求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合法依规。
(*)浊度、***和大肠杆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评审中技术参数响应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限于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注册/备案检验报告或产品生产企业公开发布的证明材料。
|
澄清事项 |
澄清前时间 |
澄清后时间 |
|
开标时间 |
********** **:** |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
********** **:**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 **:** |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采备案编号:******************(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监管部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联系电话:*************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佳
电 话:*************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湘龙街道时中南路**号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正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文静(项目负责人)、王旭、王凌
电 话:*************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 ** 号华润置地广场二期 ** 栋 ****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