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档案修复室升级改造项目
2026-04-10
福建 招标采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档案修复室升级改造项目
福建-2026-04-10 00:00:00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新疆鑫粮汇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的委托,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档案修复室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档案修复室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鹅湖路***号。

*.采购内容:采购规格为***************档案修裱案台*台,规格为**************移动板墙*组,修复装裱晾纸架*组、压平机*台、**************工具柜*组。

*.采购控制价:******元整。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完成项目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个月内(至少提供*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供应商三年内(****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本项目业绩不少于*项(需提供业绩合同及经采购人确认的项目验收合格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他说明:(*)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违反前三项规定的,相关磋商响应均无效。

四、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年****日至****年****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一:线上获取,各潜在投标人按要求提交资料***扫描件至邮箱:**********@**.***。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邮件主题、内容、附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否则可能视为无效获取材料。收到邮件登记成功的投标人由代理公司发放采购文件。提交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版(所有资料扫描至一个***)加盖单位公章,要求提供内容清晰可辨。

方式二:线下获取,获取文件时需提交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加盖公章复印件*套,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长春中路街道四平路***号科创花苑**办公***。

★投标人提交的电子版资格条件及资质资料,日期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止(该时间段内任意时间),有时间要求的除外。

*、采购文件费用:***元/份(叁佰元整),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长春中路街道四平路***号科创花苑**幢*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采购投标交易平台****://**.*********.***/#/****、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采购投标交易平台与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容一致。

七、联系方式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

人: 苌卫红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鑫粮汇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蒋文龙、张佳爱、庞红

联系电话:***********、***********、***********

公告附件: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