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2026-04-10 00:00:00
德阳市洞庭湖路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文章来自: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更新时间:********** **:**:** 文章浏览次数:**
德公资土拍告〔****〕*号
经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洞庭湖路南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组织由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土地开发程度
出让年限
拍卖起始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洞庭湖路南侧
*****.**平 方米(约**.****亩)
商业用地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 米,住宅建筑高度≤**米。详见德市开规条〔****〕*号
现状
**年
**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凡欠德阳市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款或与德阳市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债务债权纠纷未了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拍卖。
(二)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独立竞买。
(三)按宗地出让文件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到账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三、宗地竞买特殊要求: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月内在德阳市登记注册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德阳市的公司或全资子公司 对本项目进行开发(已在德阳市登记注册的企业除外)。
(二)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流转的范围。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砂石资源开采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办发〔****〕**号),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德阳经开建投建材有限公司签订《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地下砂石接管协议》,接受德阳经开建投建材有限公司对宗地项目内砂石资源的利用、交接等管理。
(三)该宗地出让后,严禁擅自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由出让人依法进行收回后重新公开出让。
(四)根据《德阳市旌阳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公布旌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通知》(德市旌文旅发〔****〕*号),该宗地内保留的*栋厂房属不可移动文物,竞得人后续在开发建设中可进行修缮和维护,不允许拆除。
四、意向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凭****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进入德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市县一体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下载宗地拍卖出让文件,了解宗地出让详情,提交报名申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将在****年*月*日*:**开始确认其竞买资格,拍卖会议定于 ****年*月*日**:**在德阳市松花江北路*号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楼***开标厅*(建设银行厅)开始举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宗地拍卖起始价为**万元/亩。
*、本次拍卖采取无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采取拍卖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竞价。
*、竞得人可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日内付清全部价款,也可选择分期方式支付土地出让价款。选择分期方式付款的,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支付不少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剩余土地价款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同时受让人还需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土地拍卖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等税费。
七、联系方式
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
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年*月**日
出让公告(洞庭湖路南侧).***
出让须知(洞庭湖路南侧).***
德阳经开建投建材有限公司地下砂石接管协议*(*).***
规条.***
红线图.***
宗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