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南安35千伏仑翔线#12~#16线路迁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2026-04-09
福建/泉州 审批|立项|规划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南安35千伏仑翔线#12~#16线路迁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福建/泉州-2026-04-09 00:00:00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南安**千伏仑翔线#**~#**线路迁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时间:********** **:**

南安市仑苍小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泉州南安**千伏仑翔线#**~#**线路迁改工程项目的请示》(南仑建〔****〕*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区域送电线路安全运行,满足城市道路建设发展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南安市自然资源局批复意见,同意建设泉州南安**千伏仑翔线#**~#**线路迁改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南安市仑苍小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安市仑苍镇。具体路径按照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审定同意的路径方案实施(南资源函〔****〕***号)。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改造起于****仑翔线#*塔,止于****仑翔线#**杆,改造段线路总长*.*****,其中#**(**)~#**.*(***)段为新建线路,采用单、双回路(预留一回)建设,单回线路长*.****,双回路长*.*****,#*~#**(**)段为单回路利用旧导线重新紧放线*.*****,#**.*(***)~#**段为单回路利用旧导线重新紧放线*.*****。

  本工程共新建**基杆塔,其中单回路直线塔*基,单回路转角塔*基,单回路转角钢管杆*基,双回路转角塔*基。

  本工程新建双回路段,****仑翔线与预留备用线路同塔,导线采用**/*******/**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根****光缆。新建单回路段导线采用与原线路一致的**/******/**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根****光缆。

  本工程线路路径方案改造起于****仑翔线#*塔,利用原线路杆塔重新紧放线至新建#**塔,随后线路向西南跨过仑蔡公路,线路沿阀门城东南侧道路向西南架设,至阀门城南侧山头后线路右转向西架设,至仑苍中学规划地块西南角后线路右转,向东北侧架设,跨过规划县道***复线后,至原****仑翔线#**塔处新建钢管杆#**.*,而后利用原仑翔线杆塔接至****仑翔线#**杆。

  四、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

  项目股东:南安市仑苍小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五、你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确认,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等事项,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泉州南安**千伏仑翔线#***#**线路迁改工程”路径规划意见的复函》(南资源函〔****〕***号)。

  (二)经南安市自然资源局、仑苍镇人民政府,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安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审定的工程路径图。

  (三)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泉州南安**千伏仑翔线#**~#**线路迁改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仓政〔****〕***号)。

  (四)中共南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出具的《泉州南安**千伏仑翔线#**~#**线路迁改工程项目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通知书》(南委政法稳评备〔****〕**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年期限届满前的**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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