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宁乡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第四轮)四标段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号关于“研究城市清扫保洁第四轮市场化工作”中第六条之规定“原则同意城市清扫保洁第四轮市场化期限内新增需纳入服务范围的面积不再另行招标,由市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按照第四轮市场化招标的中标单价、片区责任划分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相应增加服务经费由市财政据实予以保证”和《宁乡市城市道路保洁市场化项目(第四轮)四标段》政府采购合同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若作业服务内容有增减(超过±*%以外),按增减量与投标平均单价乘积计算。作业面积变动后不够整月的期间,根据实际期限在整月中所占的比例作相应的增减。”,四标段清扫服务面积为***.**万平方米,本次新增三条道路新增服务面积经第三方公司测量为*****.**平方米,为原清扫保洁面积的*.**%,因此甲方就以上路段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委托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特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如下: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一、服务路段:
*、学府路(楚沩路至仁福大道)路段
*、仁福大道(**+******+***.*)路段
二、服务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第四轮市场化结束。
*.人员配置要求
与主合同一致。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费用包干 *.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