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2026-04-10 00:00:00
河南省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食堂生活物资副食品原材料(蔬菜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食堂生活物资副食品原材料(蔬菜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 ******************* | 河南省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食堂生活物资副食品原材料(蔬菜类)采购项目 | ******.** | ******.**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范围:河南省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罪犯食堂生活物资副食品原材料(蔬菜类)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入围数量:*家
*.*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服务期限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楼业务三部
*.方式:现场领取 (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
*.售价:每份***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楼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号);
*.*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号);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
*、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西路与泽润路向东***米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郑东绿地中心北塔**楼
联系人:李永芳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永芳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