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呼玛县税务局ZBJ-20260403014029-26764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4-10
黑龙江/大兴安岭 中标结果
国家税务总局呼玛县税务局ZBJ-20260403014029-26764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黑龙江/大兴安岭-2026-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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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呼玛县税务局************************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 】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呼玛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呼玛县税务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正棋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大兴安岭鑫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曙光生态家园 ** 号楼西数 * 单元 * 层 中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国家税务总局呼玛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月) | ¥***,***.** | ¥***,***.** | 物业管理服务需保洁、食堂工作人员、驾驶员、更夫等共*人。保洁范围:日常保洁区域:楼内所有楼道(包括楼梯、楼梯扶手)、走廊、卫生间、大小会议室、活动室、门厅、领导办公室。食堂:负责局内食堂就餐,食堂人员应有健康证。司机:牢固树立和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守时守纪不拖延,协助我局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执行我局出车工作安排,并在出车中遵守交通规则,依法按章安全行驶。更夫:更夫值班人员接受国家税务总局呼玛县税务局办公室管理。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伍仟叁佰玖拾柒元叁角贰分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
国家税务总局呼玛县税务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