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KC-20260410020229-453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4-10
黑龙江/七台河 中标结果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KC-20260410020229-453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黑龙江/七台河-2026-04-10 00:00:00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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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地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安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公司

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山湖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辆) ¥*,***.** ¥**,***.** 技术规格、服务:交强险、车船税、车损保额、车损保费、三者、医保外医疗费责任险、车上人员(司机**万)、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乘客**万)及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乘客) 验收要求:符合国家对车辆保险服务相关规定,代缴车船税,出具保险合同,生成有效保单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伍万贰仟零贰拾陆元贰角柒分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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