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宜春市袁州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2026-04-10
江西/宜春 变更澄清
[袁州区]宜春市袁州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江西/宜春-2026-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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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区]宜春市袁州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心集采************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春市袁州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项目编号由:中心集采************,变更成:中心集采*************
第五部分 评审标准当中“一、评标方法”当中“*.*评分细则”当中“三、商务部分”当中“人员配备”里面的内容修改成:
一、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一)项目经理(*分):
(*)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得*分;
(*)具备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作经验≥*年的得*分。
(二)电教员(*分):
(*)具有高级网络工程师证的得*分;
(*)网络运维工作经验≥*年的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扫描件及项目经理和电教员开标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社保(不含当月)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二、其他人员
(一)保安员(*分)
(*)任意一人具有退出现役证(或退伍证)的得*分;
(*)任意一人具保安工作经验≥*年的得*分;
(二)日常保洁员(*分):
(*)具有高级保洁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的*分;
(*)保洁工作经验≥*年的得*分。
(三)会务员(*分):
(*)具有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员证的得*分;
(*)会务工作经验≥*年的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当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宜春市袁州区委党校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珠泉街道求真路**号袁州区委党校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