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宜春市袁州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2026-04-10
江西/宜春 变更澄清
[袁州区]宜春市袁州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江西/宜春-2026-04-10 00:00:00

[袁州区]宜春市袁州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心集采************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春市袁州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项目编号由:中心集采************,变更成:中心集采************* 第五部分 评审标准当中“一、评标方法”当中“*.*评分细则”当中“三、商务部分”当中“人员配备”里面的内容修改成: 一、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一)项目经理(*分): (*)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得*分; (*)具备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作经验≥*年的得*分。 (二)电教员(*分): (*)具有高级网络工程师证的得*分; (*)网络运维工作经验≥*年的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扫描件及项目经理和电教员开标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社保(不含当月)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二、其他人员 (一)保安员(*分) (*)任意一人具有退出现役证(或退伍证)的得*分; (*)任意一人具保安工作经验≥*年的得*分; (二)日常保洁员(*分): (*)具有高级保洁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的*分; (*)保洁工作经验≥*年的得*分。 (三)会务员(*分): (*)具有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员证的得*分; (*)会务工作经验≥*年的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当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宜春市袁州区委党校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珠泉街道求真路**号袁州区委党校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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