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2026-04-10 00:00:00
*********年法院法律文书文印服务项目(第二次)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年法院法律文书文印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年法院法律文书文印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述:为保障法院项目有序推进,确保全市基层法院法律文书文印服务的顺利开展,拟申请采购*********年法院法律文书文印服务,黑白文印预计***万份、彩色文印服务***万份。
四、采购内容:本次询比预算:**万元/*年(含税价),共*个包,采购*********年法院法律文书文印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年*月*日(近*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本项目投标期间,投标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或者失信被执行人。
*.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四川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级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在合作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被招标人实施采购准时限制的供应商参与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官网售卖的方式获取。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询比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询比。
获取询比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加盖单位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购买询比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对自身询比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本询比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文件售后不退,询比资格不能转让)。
官网购买地址:我司指定网站(****://***.****************.***/)标书售卖系统购买。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富临桃花岛假日公寓*单元*楼。
八、唱价:
(一)唱价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二)唱价地点:本项目唱价地点为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富临桃花岛假日公寓*单元*楼。。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号*栋*座**楼
邮 编:******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户 名: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成飞大道支行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