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2026-04-10 00:00:00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片区内河污水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澄清变更公告编号:************
各位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
关于“揭阳市榕城区渔湖片区内河污水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要求里的“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更改为:“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原招标公告中,拟投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简历表”、“设计负责人简历表”要求出具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不一致,已按招标公告要求更正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以公告要求和最新上传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原投标模板价格清单备注中出现错别字,“工程费用投标报价=工程费用最高投标现价×(**下浮率)”更正为:“工程费用投标报价=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因公告和招文内容变更,投标截止时间更变为****年*月**日**时**分,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以本公告投标截止时间和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注意:本澄清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澄清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投标人。
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