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4-10 00:00:00
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铅锌精矿销售询价函
(编号:************** )
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招标办(下称“招标单位”)受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供销处(下称“销售人”)的委托,就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铅锌精矿销售项目进行询价销售,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响应人参与本项目报价。
*.销售条件:该项目已具备销售条件。
*.销售范围和要求
*.*销售范围: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铅、锌精矿。
*.*数量:铅精矿(湿重)约***吨左右,其中铅含量**.**%,银含量***.***/*的铅精矿(湿重)约***吨;铅含量矿**%,银含量***.***/*的铅精矿(湿重)约**吨,共计约***金属吨。锌精矿约***吨,锌含量**.**%,银≧***/*,约**金属吨(上述铅锌精矿品位均为初步分析化验分析结果仅供参考,以实际销售样化验结果为准;实际销售数量以过磅为准)。
*.*报价:鉴于行业计价方式,均价、品位增减计价标准、银计价标准、金计价标准等遵从行业计价标准(计价方式参考合同),响应人对加工费进行报价,到厂自提货物,装车由销售人提供。销售人设有保留价(铅、锌精矿加工费各设保留价,如响应人的响应报价高于保留价视为未响应),采用最低价评价法。
*.*合同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其中提货需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
*.*验收:销售人和成交人共同取样,样品一式三份,销售人和成交人各一份,一份留作仲裁样(由双方共同保管,存放于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化验结果以销售人化验为准。如成交人对分析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交有色金属西北矿产地质测试中心进行分析,并以该检测单位的分析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提货及付款:先打款再发货,根据最终结算量、化验结果“多退少补”货款,在此期间内不计利息。
*.*提货地点: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
*.*计量方式: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过磅量为结算量。
*. 响应人资格要求
*.*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
*.*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涉金融黑名单、失信记录,相关信息以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 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 分,请各响应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招标单位,地点浙江省遂昌县濂竹乡花园岭(公司三楼招标办,张先生收,电话:************)。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函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单位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时,响应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
*.评审
采用最低价评价法。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审小组按照经评审的有效响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名成交候选人。当出现两家及以上响应人的响应报价一致时,则由评审小组通过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推荐成交候选人。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及候选成交响应人公示:在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响应保证金: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采购人自确定采购项目终止后**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响应人(成交人除外)的响应保证金(不含利息),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合同的履行。
*.*递交方式:银行公对公转帐,须备注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简写)。
*.*金 额:伍万元。
*.*时间要求:响应人须在递交截止日前一天的**:**前将足额响应保证金缴存至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名: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遂昌县支行银行帐号:********************
*. 联系方式
*.*销售人: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供销处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招标单位: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招标办
联系人: 张先生电话:****—*******邮箱:******@***.***
澄清联系人:周先生电话:****-*******
*.*邮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遂昌金矿有限公司招标办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邮箱******@***.***
*.*招标单位地址:浙江省遂昌县濂竹乡花园岭
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招标办
****年**月**日



